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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

一、宗旨

中央研究院為落實獎勵學術研究之法定任務,鼓勵國內年輕學者在學術上做深入研究並有重要貢獻,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獎項

1.分為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及社會科學三3組,每組每年設獎額至多5五項為原則。
2.申請著作之主要作者為1人以上時,如獲獎、得分享其獎勵。

三、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須於國內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博士學位,並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未逾42歲(以申請當年度8月1日計算)。
2.於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學院校有專任職務者(不含博士後研究人員)。

四、申請資料

1.申請著作,必須是申請截止日前5年內並在國內任職期間發表者(不含學位論文)為限;可為代表作一篇或系列論文(至多擇3篇申請),不以中文為限。
2.申請者須附上5年內研究出版品目錄及其研究領域之相關學者專家推薦函2封。
3.若申請著作之主要作者為1人以上,得同時申請,亦得同時獲獎。

以上申請著作及研究出版品目錄係已發表日期至申請當年度8月1日止5年內計。

五、獎勵方式

1.本著作獎得獎人每人獲頒獎金新臺幣20萬元、研究獎助費新臺幣30萬元及獎牌一面。研究獎助費必須以支付出國開會(得獎人或可支助博士後學者、研究助理及博士生等出國開會)、聘任助理及購買設備(包含資訊、圖書等設備)材料等研究所須經費為限,且必須自頒獎日起2年內支用之。
2.數位申請人若以相同著作同時或獲同一獎項者,每人均可獲頒獎牌1面;研究獎助費則以每增多1人,即調高10萬元為標準,獎金不予增加。
3.為肯定得獎人研究成果及激勵研究人員,中央研究院將以公開儀式頒發獎牌;得獎者之個人簡歷及得獎著作亦將公布於中央研究院網站。

六、申請辦法

申請人得自行於每年8月16日至10月1日間於中央研究院線上系統提出申請。

七、審查程序

1.評選應設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及社會科學三組審查委員會,由院長各聘請委員五至九位組成之。
2.審查委員會應依據院內外相關專家之評審,經初審、複審後推薦各組得獎名單。
3.最後得獎名單應由3組審查委員組成之聯席會議決定之。

八、本作業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院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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