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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鹿鳴文化資產中心 場地出借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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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

場 地

(容納人數)

校 外 校內
場地及水電費 清潔費 場地維護保證金 場地及水電費 清潔費
108多媒體剪輯教室(12人)  2,000元 200元 1,100元 1,600元 200元
109多媒體教室(12人)  2,000元 200元 1,100元 1,600元 200元
110複合式多功能教室(36人) 3,000元 300元 1,650元 2,400元 300元
電視臺攝影棚 3,000元 300元 1,650元 2,400元 300元
副控室(不含器材) 3,000元 300元 1,650元 2,400元 300元
說明:
一、本收費標準係依據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鹿鳴文化資產中心執行委員會100年11月17日第2次會議之決議。二、使用教室時間如與教學時間相同時,不得申請及使用。

三、凡借用各場地,校內外單位分別依表列標準收取場地及水電費與清潔費。

四、申請時請附相關文件(演講:請附演講公告,研討會或教育訓練:請附議程表)

五、借用單位逕攜核准申請表於申請通過後3日內至本校出納組繳納費用,並連同繳費收據繳回至萬年樓1樓服務櫃台,以玆備查及確認,否則視同放棄當次使用資格,已繳費者不得申請退費。

六、本收費標準以「時段」計,分別為上午時段:08:00―12:00、下午時段:13:00―17:00。

七、活動來賓停車管理費依本校車輛管理辦法收費要點另外收取,不計入場地費。

八、若自聘清潔人員,則清潔費可免收,惟借用時間亦需包含清潔人員完成清潔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