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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野蠻遊戲──為了經濟發展,我們要輸掉多少?

文|王佩馨(中興大學中文所二年級)

也許你對法律不感興趣,也不是土地被徵收的當事者,但如果有人要求你,用你的健康與財產去交換GDP成長,你願意嗎? 大埔、中科、國光石化等事件的共通點在於,都是基於「經濟發展」、「合法」、「公共利益」的理由去進行,誰敢保證,下一個開發案不會選中你我的居處?

不是出於「反商」的動機,幾位熟悉都市計畫、法律規條的學者只想告訴大家,他們與居民要捍衛的是甚麼,以及「公然違法」的到底是誰?最重要的是,為甚麼我們都不能跳脫「開發主義」的「野蠻遊戲」?

在經濟掛帥的臺灣,士農工商哪個族群的利益會最快被犧牲掉?經過2個月,怪手輾過大埔農地的影像似乎已經被媒體與大眾淡忘,然而大埔及全臺各地反徵收的居民卻持續被扣上「反商」、「民粹」的帽子。

能躍上電視新聞的大多是激烈的抗議場面,所以社會運動總給大眾「製造社會對立」的負面印象,很少人看到,社會運動凝結各界力量的意義。不管是大埔事件,還是臺塑六輕火災、中科環評停工,都引來民間人士、環保人士甚至是學界的攜手抗爭。這些抗爭到底是「臺灣人民站起來了」?還是「士、農」聯成一氣「反商仇富」?
8月22日,環保團體「臺灣環保聯盟」在師大分部舉辦「從大埔、中科事件看土地徵收的問題」座談會,邀請臺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律師詹順貴等人,分別以都市計畫和法律的角度,探討臺灣農村價值及土地徵收的問題。在聽完他們的說法後,你可能會對「反商仇富」、「民粹」、「環境基本教義」的種種指責有了新一番看法。

野蠻遊戲第一局──企業PK政府

大埔事件曝光後引來輿論的撻伐,政府官員的態度也由堅稱「依法行政」到接受與民眾協調,而有了180度的大轉彎,然而在看似平和落幕的底下,你可能不知道全臺各地還有太多居民面臨土地徵收的困境,也可能不知道,這些人捍衛的可不只是自身的財產權,還有你我應享有的資源及權益。
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將政府強徵農地的行為比喻成「野蠻遊戲」,引來與會者的熱烈掌聲。廖本全強調,政府濫用公權力徵收土地的行為,正說明了政府沒有「產業政策」和「國土計畫」,才會「讓企業牽著鼻子走」。

廖本全進一步解釋,根據國土規劃,農地不得變更為工業用地,然而一旦企業要設廠,「國土變更的門突然就不見了」,這就是他把強徵農地命名為「野蠻遊戲」的原因。

不管是大埔、中科還是六輕,其實都牽涉到一個核心問題:「經濟發展是否要犧牲其他產業甚至是全民的利益?」常看新聞的人,一定會發現,廖本全的說法正好和政商兩界人士「背道而馳」。
雖然不少輿論批評政府協助企業取得用地的行為是「新圈地運動」,有圖利財團之嫌,然而鴻海總財務長黃秋蓮對媒體表示:政府要吸引企業回流,一定要提供便宜的用地。

再以中科三期停工為例,行政院長吳敦義就表示,要求廠商停工會「連根動搖國內外對臺灣投資的信心」,是「違憲、違法、禍國殃民」。又如六輕失火事件,雲林縣長蘇治芬帶領居民抗議,高雄縣長楊秋興就批評她「這是非常不好的示範」,還批評雲林縣政府要臺塑六輕在2020年遷廠的訴求,是「等於要企業自殺」。
對於這種種政府與企業界的說法,廖本全與詹順貴都提出強烈的質疑:「為什麼企業不自己買地?」廖本全強調,企業有沒有競爭力,根本和政府強徵農地無關,而是國家要提供適合產業發展的條件,問題是「臺灣政府根本沒有產業政策」,於是「企業領導政府,政府變成企業的看門狗」。

或許有不少人認為,臺灣的產業外移嚴重,只有大企業能夠創造「經濟奇蹟」,所以為了企業而徵地似乎是無可厚非,然而廖本全和曾任環評委員的律師詹順貴都不這麼認為。
廖本全說,企業仰賴政府慣了,「它喝政府這個母親的奶喝慣了,無法斷奶」,而詹順貴認為臺灣的科技業「不過是追著日本、韓國後面跑」,「這樣的產業怎麼可能有競爭力?」、「我們需要這樣的企業嗎?」是詹、廖兩人共同的質疑。
詹順貴還表示,國際知名的企業如英特爾,都是自己花錢買地,「這樣就會變得沒有競爭力嗎?」他笑言,企業的尾牙都可以發千萬股票,邀請第一名模,「怎麼可能會沒錢買地?需要拿納稅人的錢來補貼嗎?」
擅長比喻的廖本全將利用政府取得土地的企業比喻成「巨獸」,他說:「牠(企業)要吃要喝,所以要水要電……牠吃完了還要排,排出汙水,這又讓居民去接收。」廖本全強調,企業的發展是「全民用土地、環境、生態、健康來換。」

野蠻遊戲第二局──工業PK農業

即使不談企業發展是否等同於經濟發展的複雜問題,回歸到大埔事件,很少人思考到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工業用地一定要來自農地不可嗎?」也很少人知道,大埔的土地徵收是以「都市計畫」的名義進行。

2004年,苗栗縣政府為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將周遭的136公頃土地列入都市計劃的範圍,然而當時的縣長傅學鵬規劃讓農民保有房屋和耕作地。到了2008年,苗栗縣政府接受鴻海旗下的群創光電的陳情,向都委會申請變更工業區的範圍和面積,短短一個月,就把大埔的民宅、農地劃入區段徵收範圍。
一位不願具名的苗栗縣政府官員曾向媒體表示,6月9日怪手破壞大埔稻田的行為只是要「宣示公權力」,還表示「,稻田是否快要收成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開發案對苗栗整體發展的助益」。」然而即使有著促進經濟發展的響亮口號,大埔事件還是演變成諷刺性的結果,群創公司和竹科管理局都表明不需要擴大這5公頃的工業用地。

在各界人士進行多次抗議後,行政院長吳敦義在8月17日會見大埔自救會及臺灣農村陣線成員,他提出「以地易地」的方案,意思是以等面積土地與被徵收的農地交換。針對行政院提出的方案,大埔自救會發言人葉秀桃持保留的態度,表示要回去跟自救會成員討論。

臺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說:「大埔個案的解決,絕不能視為整個問題的解決。」的確,看似落幕的大埔事件只是一個縮影,包括彰化二林相思寮、竹北璞玉、竹東二重埔、後龍灣寶、臺中后里、彰化田中、臺北縣土城彈藥庫、桃園鐵路地下化等九個遭徵收的社區都正在抗爭(詳情見表一),而這些地區多是被政府以工業開發的名義去徵收,這不禁讓人發問,臺灣的工業用地是否真的「不夠用」?

表一:全臺反徵收運動簡介

地區 徵收理由 目前的結果
相思寮 中科四期用地 1中科管理局拒絕執行「保留相思寮」的方案。
2尚未提出明確方案
璞玉 「璞玉計畫」用地(後改名為臺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 1內政部都委會已通過「臺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主計畫。
2新竹縣政府在今年六月舉辦「臺灣知識旗艦園區」說明會,因臺電施工停電而散會,反對徵收者除仍在抗爭中。
二重埔 1在 1981年時,被劃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範圍。 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細部決議審查,審查通過就送內政部都委會,若是通過,就會宣告徵收
2現在則以「客家農業休閒專用區」的名義進行土地徵收。
灣寶 後龍科學園區用地 1今年6月4日營建署區域委員會原意判定不予開發,卻因工業局與經建會介入,此案尚在續審。
2政府允諾縮小徵收的範圍。
田中 「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 計畫案 地方成立自救會,持續反對徵收中。
土城 因擬將看守所搬遷至彈藥庫,以「擴大都市計劃」方式徵收。 審議中
桃園 1將現有桃園車站、內壢車站、中壢車站改建為高架車站 1政府擬以補償土地的方式解決。
2「園林大道」規畫工程。 2居民及桃園鐵路地下化自救會成員持續抗議中。

資料來源:〈臺灣農村陣線0717凱道守夜行動各徵收區資料〉及相關新聞

製表:王佩馨

事實上,至98年底,臺灣共有84822公頃的工業用地,較10年前增加了9187公頃,等於是14個竹科。更驚人的是,這個數字包含大量的閒置用地。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至98年底為止,全臺各地科學園區的可設廠土地還有323公頃閒置,工業局開發之工業區則有1608公頃尚待租售。

廖本全就對政府發出疑問:「苗栗到處都是廢棄的閒置的工業地,為什麼政府放著現成的地不用?」他的質疑確實有憑有據,單以苗栗縣為例,「銅鑼科技園區」有二百多公頃閒置的工業區土地,然而縣政府卻要徵收「灣寶社區」一百五十餘公頃的土地,做為「後龍科技園區」之用。

在灣寶居民群起抗議後,政府回應:「會縮小徵收的範圍,但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規劃。」廖本全痛批,「從這點就看出政府做事沒有規劃」,他更「大膽預言」,後龍科技園區即使落成,也會因為缺乏規劃成為「蚊子館」。
廖本全說,政府放著大量閒置的工業用地不用,是種「扭曲國土用地的行為」,他表示,當今政府的國土規劃完全和他的所學知識相違背,根本是「把國土計畫變笑話」。

苗栗縣政府以都市計劃的名義強行徵收大埔農地,然而廖本全認為,「以都市計劃的角度來看,這一切都是不堪檢驗。」他質疑,苗栗縣人口外移嚴重,「為什麼還要不斷擴張都市用地?」他還強調,現在所有先進國家都已經放棄20世紀時「都市擴張」的思維模式,「只有臺灣還在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
《天下雜誌》將臺灣濫徵土地的原因歸納為四點:缺乏國土規劃的總量管理、土地稅制不公、工業用地缺乏整合規劃、法規年久失修。以上的觀點和廖本全的發言有相同之處,但他特別強調土地徵收是「最後的手段」,而不是「政策」。廖本全說,現在政府是在沒釐清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把土地徵收當「武器」來對付人民。

廖本全認為,以國土規劃和都市計畫的角度來檢視所有開發案,都需要四個步驟,首先要確認是「對的事情」,再來要選「對的地方」,接著要進行「環境評估」,「最迫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要走到土地徵收這一步。」

野蠻遊戲第三局──徵收PK法律?

雖然苗栗縣政府宣稱是「依法行政」,然而行政院長吳敦義在8月17日與大埔居民協調時,表示「土地徵收制度必須要更合理、公平」,同行的營建署長葉世文也說,土地徵收應該要「就社會的情勢變更而有所調整」。到底臺灣的《土地徵收條例》有多少漏洞?

如果非要走到土地徵收這一步,詹順貴認為這必須要建立在「興建公共事業」的前提之上,他質疑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註一) 所言「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企業」根本是為企業大開方便之門,同樣地「區段徵收」也有圖利財團之嫌。

以大埔事件為例,群創公司要地28公頃,然而苗栗縣政府區段徵收了157公頃,詹順貴質疑這可以讓政府和財團拿剩餘的土地「大做無本生意」。王俊秀補充,政府與財團使用的是「蠶食鯨吞三部曲」,先「違法」,再「用政府擋(抗議)」最後就變成「就地合法」。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的規定,農民如果不接受抵價地或沒有在限期內完成程序,政府將不發給抵價地,而所有土地還是會被以公告現值強制徵收,即使拒領地價補償費,縣市政府在補償費提存到土地銀行之後,土地的產權還是會「自動移轉」到縣府的名下。
詹順貴說明,公告現值只有土地市價的四成左右,這樣等於是逼迫農民賤價賣地,如果非要徵收土地,則補償金須以市價計算。廖本全在會後受訪時也表示,政府一坪6000-8000元的徵收價完全不合理,除了遠低於一坪房屋12萬的市價,最重要的是,根本不足以賠償農民栽培作物的成本和販售農作物的所得。

《行政程序法》第164條規定,一旦有「土地之特定利用」 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由於涉及不同人與機關的利益,應經過「公開及聽證程序」。土地徵收條例也規定,公聽會應在「主管機關許可事業計畫」前舉行。
諷刺的是,從大埔事件來看,就知道公聽會未必會舉辦,雖然苗栗縣政府宣稱辦過多場說明會與公聽會,然而這些公聽會都是在2008年4月以前舉辦,也就是縣府通過區段徵收以前。而所謂的公告程序也就是一紙公文貼在鎮公所,一名大埔自救會的成員就曾氣憤地對媒體表示「誰會吃飽閒閒一直去鎮公所?」

詹順貴也說,即使有辦公聽會也沒有效果,因為貼公告就是讓「沒人知道有公聽會」。他強調,公聽會在評估階段就應該舉行,除了地方人士外,還應廣邀各方專家參與,並以辯論的方式進行,才能有客觀公正的結果。他還建議土地徵收條例應修改為「直接通知可能的被徵收人」,否則「都拿到徵收通知了,你又能如何?」
註一: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一、國防事業。二、交通事業。三、公用事業。四、水利事業。五、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七、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八、社會福利事業。九、國營事業。十、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企業」詹順貴認為第七款以下已非公共事業,徵收私人土地的根據不明。

野蠻遊戲第四局──公共利益PK法律

中科三四期因為環評不過而被法院裁定停工,馬英九總統對此而有「經濟與環保都是公共利益,應該並存」的發言。此外,苗栗縣長劉政鴻也表示大埔徵收案符合「公共利益」,因為「廠商土地不夠用,就不會進駐,廠商不進駐,就沒有辦法創造工作機會」。

廖本全認為以上的種種說法不過是「高貴而虛假的理由」,他說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義強制徵收農地,可是「為什麼企業的利益會等於全民的利益?」廖本全指出,政府傾向把一切都「簡化為產值」,卻忽略了有許多成本都是由社會所共同承擔。
憲法保障人民有陳情、抗議的權利,弔詭的是,抗議者又常被扣上「違法」的帽子。大埔事件發生後,苗栗縣地政處處長邱宏宗在受訪時表示,調縣府一切都是「依法行政」。而不願具名的縣府官員也曾表示,反徵收的居民繼續在徵收地上耕作,是擁有「非法利益」。

對不懂法律規條的人而言,在被扣上「違法」的帽子後只能啞口無言,可是在道德訴求無效後,法律訴求似乎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詹順貴的語氣輕鬆中帶有無奈:「道德訴求遇到壞人就沒有用。」臺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王俊秀也笑言:「我們是進到(法律)體制跟他們(政府)玩 」,引來全場的笑聲與掌聲。

與會者在進場時都拿到詹順貴的文章〈淺談土地徵收條例的問題癥結〉,該文質疑了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國家因公益需要……得徵收私有土地」中的「公益需要」定義不明,「判斷的標準」、「由誰判斷」、「判斷的程序」都沒有明確規定。

詹順貴還在文中表示,行政機關以「促進就業」來定義公益需要過於膚淺,因為土地徵收涉及私人財產的保障問題,其實牽涉到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平等權與生存權,政府在評估「公益」時,也要在「增進公共利益」與「保障私人財產」間保持平衡。

中科三四期雖然被法院判決停工,廠商卻無視判決繼續施工,馬英九總統對此事件公開發言,表示是行政院決定讓廠商繼續施工,他引用行政訴訟法第198條,表示中科案是「考慮到公共利益、不能撤銷」。
詹順貴以林內焚化爐案在96年的判決,反駁馬英九關於行政訴訟法的說法。他說,「民主法治的國家,沒有任何方法比找確切的判案更有說服力」,而不是「找幾個幕僚中的法學博士來背書」。

當年林內焚化爐通過環評並興建,後來卻被發現環評時並無評估淨水設備,然而高雄行政法院以「公共利益」為由給了「不起訴」的判決,此案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時,法官質疑「公共利益」的定義不明,也就是說,「為什麼廠商的興建成本會等於社會成本,會等於公共利益?」。

吳敦義曾對外表示, 98%的大埔居民都同意徵收,在詹順貴看來,這種說法十分荒謬。他強調,「多數決」並不等同於「公共利益」,因為憲法明明保障了人的平等權,就沒有理由犧牲少數人的權益,「今天又不是選舉……你能因為這98%否定另外2%的財產權嗎?」

當然,政府駁回民眾陳情的根據之一也是法律。國光石化開發案會危及到白海豚的生態,民間因而發起公益信託計畫(詳見註二及表二),然而此案上呈時,卻被國有財產局以「無明文規定可讓售國有土地予以公益信託之受託人」駁回。

詹順貴笑言,雖然公益信託沒有通過,但是已經讓政府「暴露出自己的漏洞」。他解釋說,根據《區域開發法》規定,國光石化廠應該擁有土地的權狀或租約才得以申請開發,可是它的所在地明明是國有土地,應該拿國有財產局同意書的是國光石化廠才對,「行政訴訟法明文規定禁止差別待遇,為什麼國光可以過,我們(公益信託)不行?」 。

事實上,《國有財產法》第51條就明言「非公用財產之不動產,若為公共福利事業之用,則得予讓售」。信託法第69條也說,「稱公益信託者,謂以慈善、文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國有財產局的說詞在法律上似乎站不住腳。詹順貴認為,國有財產局的違法行為正好讓環保人士「拿到國光案的生死符」,能有更多籌碼與政府談判。

※註二:國民信託源自1895年的英國,現在英國國民信託的土地佔全國2.7,保護了許多自然與文化的資產,如作家波特的故居。

表二:濁水溪口海埔地公益信託簡介

緣起 訴求 目前的結果
為興建國光石化廠(八輕),國有財產局極有可能以1平方公尺100元的價格,將濁水溪口的超過2000公頃的生態泥灘地賤賣給國光石化公司。 1第一階段買下200公頃的白海豚迴游廊道。 1信託案提交內政部,被國有財產局駁回。
基於保護白海豚、潮間生態地與養殖漁業的立場,依信託法發起公益信託活動,且依法亦成立諮詢委員會以及3名監察人。 2第二、第三階段買下周邊1800公頃的泥灘濕地。 2已得到五萬民眾認股,朝20萬的目標進行中。
3民眾可自由認股購買濁水溪口任一區域有代表性的生態和景觀,只需先填寫認購書,不需先支付費用。

資料來源:相關新聞資料
製表:王佩馨

野蠻遊戲終局──我們有可能贏嗎?

「白海豚不會轉彎,但是我們政府的政策會轉彎。」詹、廖二人的發言不時引起與會者的笑聲,然而不是每個人都能把嚴肅議題說得很幽默,更多人只能用控訴或質疑的方式,去訴說社會的不公不義。

一名二重埔自救會的女性說「鄉下人真的不會說話,講話很老實」,其實她要告訴大家的是,多少居民在面對官員的推諉之辭時,不知道要如何為自己的權益發聲,只能重複「這不合理」。還有一名男性自由媒體人更當面「嗆聲」詹順貴,他認為即使根據法律跟政府抗議,也是成效不彰。難不成,一切的陳情、抗議都是徒勞無功?

廖本全不否認,大部分的臺灣人都太老實,於是當政府說不可以時就啞口無言。他笑言,民眾如果立刻嗆回去「為什麼?」,那就會換官員啞口無言,「因為一切的理由都不堪檢驗。」

清大社會學系教授李丁讚表示,臺灣並不缺乏「國民」,而是缺乏「公民」,他希望最近一連串的社會運動可以造成「典範的轉移」,讓更多人覺醒。王俊秀則說,最近很多「師」(律師、老師、醫師)都「動起來了」,讓他感受到各方力量的凝聚。

「這個社會不是一下子就變這麼壞,要改變它當然也需要長時間。」廖本全說,他在社會運動中看到不少年輕人,因為有這些熱血青年,他相信臺灣在15至20年內會變好。

一切的希望其實不只是未來式,而一切的抗爭也不會是完成式。雖然濁水溪公益信託案被政府駁回,然而環保團體發起第二階段的公益信託,目標是20萬人,認股800公頃的保育類水鳥棲息地。此外,各地區的反徵收運動,除了當地居民積極參與且與其他地區串聯外,當然也不乏環團人士的支持。
「永續比發展更重要!」李丁讚說。他和廖本全都強調,揚棄高汙染產業,追求多元價值都是世界的潮流,臺灣不可能永遠置身事外。「勇敢地走下去,你一定會贏,因為世界會站在你這邊!」李丁讚說。

遊戲「局外人」的疑問──為什麼不要石化?為甚麼要農業與白海豚?

不管各界人士如何強調「永續發展」的重要性,在某些人眼中,種種環境問題都只是「未來式」,而不是「現在進行式」,畢竟GDP比「永續發展」更「顯而易見」

然而,政府或企業宣稱的數字是否可靠,這又是一個大問號。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在8月2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根據能源局的統計,「全臺」能源密集產業在過去近20年都不到4.5%,國光石化卻號稱能創造3.94%的GDP,實在太過灌水。

另一方面,和國光石化直接相關的白海豚問題,行政院長吳敦義曾有「白海豚會轉彎」的發言,雖然引來輿論的撻伐,卻也不能否認,有不少人覺得白海豚與自己毫無關係,質疑:「為甚麼需要白海豚?」

王俊秀在接受《商業周刊》訪問時表示:「白海豚與魚群是依存關係,魚類多樣、食物鏈穩定,表示人類能夠確保生活品質。當汙染破壞致魚群減少,白海豚瀕臨絕種,人類也會受到傷害。」

如果王俊秀的說法還能讓反對者反駁「不夠具體」,那麼,石化廠所創造的種種「臺灣奇蹟」如果為大眾所熟知,並且能讓人民在環保與經濟間做選擇,恐怕不少人都寧可放棄它帶來的GDP 。(關於石化廠的負面效益,請見表三)
至於農業的價值何在?廖本全強調,評估農業價值應該不談「生產論」,而是要以「多功能論」去檢視它在生態、社會、文化方面的價值。如果他的說法仍不能讓某些人服氣,那起碼有一個最簡單的理由能證明農業的重要性,那就是我們都需要糧食。

別以為有錢就買得到糧食,也別以為臺灣在「滅農」後買進口糧食就好,事實上,由於氣候變遷、石油飆漲等因素的影響,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在2008年時就不斷警告「糧價上漲難以紓解」,對照今日「什麼都漲」的情況,只能說是「不幸言中」。

還有一個重點是,臺灣在加入WTO後就有鼓勵休耕的政策,造成近七年來的糧食自給率僅有 30%左右,不僅遠低於美國128%,也低於向來仰賴進口糧食的日本(40%)。一旦糧食出口國限制出口,或是拉抬售價,那麼糧食就真的是「有錢也買不到」。

即使你相信企業可以再次創造經濟奇蹟,所以一切犧牲都很「划算」,或是說,所有環境問題包括污染、糧食、生態都能用金錢來解決,卻很難去否認貧富差距是個難以解決的問題。

王俊秀說,據專家估算,臺灣「環境的貧富差距」(註三) 已高達82.21倍,是所得貧富差距8.22倍的十倍(註四)。你還認為可以置身於充斥著汙染、不公的「野蠻遊戲」之外嗎?

※註三:因為環境汙染、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所造成的貧富差距。比如說,中國大陸快速工業化的結果,雖然帶動了一些地區的經濟發展,卻也讓受汙染地區的居民更為貧窮,加深了全國進步區與落後區間的貧富差距。

※註四:此數字為主計處在8月19日所公布。此數字的計算方式是,臺灣最富有家庭群組(前20 %)與最貧窮家庭(後20 %)所得的差距倍數。去年最富家庭的平均每戶所得為新臺幣182萬5000元; 而最貧家庭為僅有22萬2000餘元,兩者差距高達8.22倍,創下歷史新高。如果加計臺灣為縮小貧富差距而實施的社會補助,則縮小為6.34倍,但仍是歷史次高。

表三:石化工業的負面效益

石化廠名 負面效益 說明
雲林麥寮鄉輕油裂解廠(簡稱六輕) 1排放6757萬噸二氧化碳 →佔全臺1/4排放量
2用水1.47億噸 →等於0.7個石門水庫有效蓄水量
→臺灣最大單一空氣汙染源
3硫氧化物16000噸、總懸浮微粒3340噸
彰化大城鄉輕油裂解廠,又名國光石化廠(簡稱八輕) 據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估算,需耗費的社會成本如下: →全國每年減碳成本約200億元
※預計2025年落成 1溫室氣體:192~384 億元
2農漁業:56.3億元 →食品汙染
3水資源:59.5~-240.2億元 →水不足、地層下陷
4生態與白海豚:126億元 →破壞食物鏈
5健康:146 ~324.9億元 →平均壽命少23天

資料來源:《商業週刊》第1179期

製表:王佩馨

參考資料

  1. 邱碧玲,〈小學生認股,搶救白海豚〉,《商業週刊》第1179期。
  2. 呂國禎,〈政府管不動,六輕變大怪獸〉,《商業週刊》第1179期。
  3. 賴寧寧,〈一座八輕,2天將奪走一條人命〉,《商業週刊》第1179期。
  4. 王毅丰,〈政府沒「辦法」 公益信託「難過」,環團續推二階認股,展現人民力量〉
  5. 陳一姍,〈苗栗大埔事件的背後,優良農民為何淪為「釘子戶」〉?,《天下雜誌》第451期。
  6. 彭明輝,〈十三年後我們吃甚麼?〉
  7. 孫窮理,〈大埔徵地案 吳敦義與居民協商自救會:政院版本帶回去討論〉
  8. 陳鳳如,〈馬英九:經濟與環保都為合法利益應找出並存之道〉
  9. 陳洛薇,〈吳揆:若要求中科停產 禍國殃民〉
  10. 陳洛薇,〈8.22倍!臺灣貧富差距飆新高〉
  11. 王介村等,〈楊秋興開砲,批蘇治芬陳菊”反商”〉
  12. 陳詠,〈虛幻石化? 環團批國光石化「美化」資料〉
  13. 詹順貴,〈淺談土地徵收條例的問題癥結〉
  14. 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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