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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學與新聞寫作:曹銘宗駐校前感言(2009/2/28)

文|曹銘宗(中興大學駐校作家)

我在兩年多前離開工作20年的聯合報,去年底中興大學文學院邀請我擔任駐校作家時,坦白說,我有點驚訝。我一直自認是記者、媒體人,雖然寫了不少「報導文學」,但沒有聯想到「作家」。

一個「跑」新聞的人,就要「住」進充滿歷史、文學氣息的文學院,讓我去思考新聞與歷史、文學的關係,以及如何與學生交換我在新聞採訪與寫作上的心得?

我大學也是念歷史,後來才去美國念新聞碩士。美國教授問我為什麼從歷史轉念新聞?我只會亂說:「今天的新聞就是明天的歷史。」其實我當年歷史沒念好,後來再念新聞,只是單純想到:「當記者可以伸張公平正義。」

我在解嚴前一年的1986年進入聯合報擔任記者。雖然新聞教科書早已告訴我:「新聞就是專業記者記錄的當代歷史」,我也了解如何用歷史觀點來衡量一個事件的新聞價值,以及如何從歷史變遷來寫出一個事件的新聞深度,但我並沒有仔細想過新聞與歷史的關係。

2002年,有一次我去訪問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林富士(現任中興大學文學院長),談他剛發表的論文「臺灣童乩的社會形象初探」時,他突然問我:「你知道史家、記者和巫師(童乩)的工作性質是相近的嗎?」

我很好奇,林富士馬上解惑:史家、記者和巫師,最主要的社會角色都是「溝通者」,都可以稱之「媒體」。他進一步說明:「史家的責任是讓古今之際聯繫不斷,記者的責任是讓人群之間溝通無礙,巫者的責任是讓人神之間和樂無爭。」)

林富士強調,史家和記者應該扮演減少誤會、對抗、衝突的「溝通者」。這個觀念提醒了我身為「媒體人」的本質,同時也肯定了我對新聞工作的信念,以及我長期關注臺灣族群議題、從歷史角度撰寫希望促進族群之間相互了解的報導。(我後來以臺灣新聞記者協會監事身分專訪林富士談這個話題,全文收錄在我的部落格:「訪林富士談媒體」

談到新聞與文學的關係,一般人常會認為「新聞是事實,文學是想像」。但這種說法太過表面,就像有人說「歷史是事實,文學是想像」時,有人就會反駁:「歷史除了人名是真的外,其他都是假的;文學除了人名是假的外,其他都是真的。」或說:「歷史可以寫出事實(fact),但文學可以寫出真實(truth)。」

在人類文明的發展上,文學、歷史的作品早已有之,新聞卻是直到十七世紀初才在英國出現第一份固定發行的報紙。但對文學、歷史、新聞三者,我認同一種說法:文學、歷史與新聞的本質都是在追求事實,只是寫作的形式不同。

文學與新聞在寫作上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文學涉及藝術技巧,作者可以追求自我表現,但新聞是為了很快、很清楚傳達最新消息,記者必須考慮大眾讀者。因此,新聞寫作要求用字淺白、結構簡單。

但報導文學卻把新聞與文學結合一起,希望以文學的表現手法來報導具有新聞價值的人與事,以增加報導的吸引力。站在新聞是為了傳達事實給大眾的主旨,報導文學有其價值,因為記者親臨現場觀察,融入情感並發揮文采,更能寫出感動讀者的報導。

多年來,我期許自己做一個有歷史感、可以寫報導文學的記者,我最關心的議題是族群與文化。在臺灣,族群問題是最複雜但也是最根本的問題之一。一個多元族群的社會,族群的差異雖是內部爭鬥的原因,但也是多元文化的內涵。如何促進族群之間的了解與共存共榮,就成為我記者生涯最重要的工作目標。

我在1992年至1997年擔任聯合報鄉情版的記者、主編,幾年之間奔走城鄉之間採訪,寫了很多有關族群語言、民俗及人物的報導。我在1998年調任文化版記者後,更努力開發族群歷史與文化的採訪路線,並以歷史宏觀寫了很多評論和系列報導。我希望發揚臺灣多元族群的文化,成為臺灣多元文化的資產。

從3月起的10個月駐校期間,我希望與學生分享我記者生涯的想法和經驗,並期待在與學生的交流中補充年輕和活力。

我駐校的主要任務之一是指導學生新聞採訪與寫作,並希望提升學生的媒體素養。當然,學生將來不一定會在新聞媒體工作,但練習新聞寫作可以培養敏銳、多角度的觀察能力,並訓練快速、有邏輯的文字表達能力。

尤其現在已是「公民新聞」、「公民記者」的部落格時代了,希望大家都來做「媒體人」,以優秀的新聞寫作來傳播「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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