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雙語資訊平台ASK NCHU

覓個好窩

文|陳盈妃(中興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三年級)

中興大學的學生多半是由外縣市來到台中就學的,有些人住在學校宿舍,有些人自行租屋,但有不少人曾發生不愉快的承租經驗,或者對於租賃毫無概念。學生的住宿生態如何?對學校宿舍的了解多少?租房子到底有沒有訣竅?本文將帶領你一窺學生住宿概況及租屋妙方,讓你住到一個滿意又舒適的房子。

住宿輔導組的誕生

辦公室位於惠蓀堂二樓的住宿輔導組於2008年3月成立,由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兼住宿輔導組組長蔡蕙芳所帶領的團隊,共五位辦公室成員和男女宿舍服務中心的現場人員所組成。

住輔組承辦學生的住宿業務,大致可區分為三個方面:行政工作、學校宿舍相關事項、校外租賃資訊。蔡蕙芳表示,學生住宿業務原來是由住輔組負責,但深覺學生住宿此事極為重要,便將業務獨立出來,另立專門單位,使其更加專業化,而這也是學務處組織架構上的創新。

經營理念為「服務」與「經營」並重的雙軌策略,在服務上宿舍方面是以住宿生的生活需求為核心思考,加以宿舍經費缺乏,各種工程、修繕、維護、空間等規劃,皆以最少開銷獲得最大效益為考量,希望提供住宿生舒適又方便的生活環境。另外,也關注學生民主自治的人格養成,成立宿舍學生自治委員會。校外部分則盡力蒐集租賃資料,希冀藉此提供學生完整、便捷、安全的租屋資訊。在經營上因經費不足,建設時則努力往開源節流方向上規劃,一方面亦積極爭取經費。

97上半學年住輔組在業務上做出幾項具變革又有特色的成果,宿舍學生自治委員會為其一。有鑒於宿網事件引發爭議,以及各種宿舍違規情事層出不窮,住輔組便提出自治委員會的構想,讓自治幹部共同訂定宿網、宿舍生活公約、住宿規章,並召開公聽會,住輔組亦從旁協助與溝通。公約內容以詳細和實際層面構思,訂定後由幹部負責執行,住宿生於入住前需詳閱公約內容,並簽署同意書。蔡蕙芳表示,簽署生活公約同意書代表住宿生已充分了解並準備進入團體生活,接受公約上的規範及對他人的尊重,積極層面則是培養學生民主自治和自律的能力,預定於98學年開始實施。

台中縣警察局目前正推動「學生賃居治安風險認證」,由提供10人以上租屋的房東提出申請,由所在地派出所會同學校人員進行屋況訪視,合格者給予三級認證,目前於大里地區實施,學校亦配合辦理。蔡蕙芳說明透過公權力介入給予專業的認證標章,提供學生安全的租屋環境,亦督促房東重視租屋安全,產生正向進步力量,更期許未來延伸至消防安全等的檢視。雖然目前實施區域甚小,住輔組將協調國光和內新派出所擴大辦理,校方亦盡全力配合。

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租屋,住輔組推動免費住宿方案,經協調目前計有大里市周明寬先生提供住屋,可容納8位女生入住。另台威學園亦提供3間套房,可供6人免費住宿。希望藉此方案的推動,擴大照顧各種不同狀況與需求的學生。

住輔組於2009年1月新進6位校外賃居訪視人員,目前正積極規劃賃居生訪視計畫及賃居資料庫之建檔工作。建立賃居資料庫為極大的變革,住輔組將由以往透過房東提供資訊的被動方改為主動者,自行蒐集屋況照片、屋齡、價格、週遭環境、生活機能、交通狀況等資訊,建立互動式資料庫,以授權但不公開的方式經營,需要的學生自行前往住輔組使用。如此可避免學校成為仲介的疑義,為學生提供有效益又便利的資訊,亦免去與房東的糾紛。

學校宿舍歷史沿革

中興大學宿舍沿革可簡單區分為三個時期,最早於省立農學院及省立中興大學時期。此時均為水泥、木柱、瓦所構成的平房建築,每寢可供8人入住,設備有上下舖之木造床、書桌和衣櫃。至60年代起,學校規模逐漸擴大,學生人數隨之增加,為提供更多與更完善的生活空間,便開始建設新宿舍計畫,此時進入宿舍沿革第二階段。

1977年男生宿舍仁齋、義齋、信齋建築完工啟用,1980年禮齋、智齋相繼完工,共提供2,032個床位,五棟男生宿舍規模於焉完成至今。此時亦將原屬男生宿舍的誠軒轉為女生宿舍使用,於1999年8月配合台中市都市計畫,為拓寬興大路而拆除。女生宿舍部分則在1982年完成勤軒,1984年華軒落成,1990和1995年分別為怡軒與樸軒落成啟用,共提供1,276個床位,為今日女生宿舍規模,為宿舍沿革第二時期。

學校目前正快步進步中,規模亦逐漸擴大,學生人數也日益增加,因此床位已不敷使用,學校為因應住宿需求便著手規劃興建新宿舍,將於誠軒原址建立女生宿舍誠軒大樓,以及男生宿舍興大二村,預定於2011年落成啟用,屆時除增加床位之外,將提升宿舍環境品質,於此進入宿舍沿革第三時期。

蔡蕙芳表示,新宿舍將跟著時代的脈動改革,如誠軒大樓會將床位平面化,改為兩人房,但考量不同經濟狀況的學生也有部分四人房的提供。另外,更加注重個人隱私權、安全性、生活機能、以招商方式壓低住宿費用、無障礙空間的規劃、劃分二樓整體為公共空間,提供視聽室、舞蹈室、洗衣房等等,誠軒大樓整體將走向現代化設計。一方面會納入學生意見,學生代表將參與討論和溝通。

蔡蕙芳尤重個人隱私權,她舉例說明目前為維護學生安全之考量,女生宿舍仍保有晚點名,但其實此舉會產生限制行動自由和傷害隱私權的嫌疑。在保護學生安全及隱私雙重權衡下,誠軒大樓將設置電腦系統控管,將資料記錄於電腦中而非人工管理,一則兼顧隱私權,再者掌控學生出入狀況,亦便於立即追蹤。而新系統不易於舊建築設置,否則更期盼能在誠軒大樓做總控管,將所有女生宿舍連線管理。

宿舍現況

目前住宿生約3,200人。設備方面,男生宿舍均為雅房,公共設施有浴室、廁所、閱覽室、會議室、健身房、桌球室等,附設服務部門有便利商店、理髮室、自行車部、餐廳。女生宿舍為套房式,公共空間有康樂室、交誼廳、韻律室等。

住宿生安全為宿舍管理的首要之務,目前的管理方式採取24小時門禁管制,夜間由保全人員執勤,非住宿生進出均採換證登記。夜間門禁關大門時間出入均需刷卡登記,若夜間不尋常地頻繁進出,服務中心將送各系所協助輔導。另外,宿舍圍牆皆架設鐵絲網等阻絕設施,同時裝有監視系統。女生宿舍房間內裝置緊急按鈕,緊急狀況發生時可獲立即幫助。

當遇上住宿問題時可直接向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內有服務人員及同學。承辦事項有床位安排、學生信件收發、網路提供、寒暑假前協調郵局或民營快遞公司郵寄學生包裹、疾病送醫與照護等。

校外租賃概況

目前中興大學校外租賃主要區域有三處,以學府路為中心點,延伸兩旁的街道巷弄,還有女生宿舍及男生宿舍旁的範圍皆為學生租賃集中地。另外,也有部分學生選擇有些距離但房屋條件較佳的大里,以機車或腳踏車為交通工具。

根據有租賃經驗的學生反應,許多人上大學後才有第一次的租屋經驗,而且新來乍到,因對地方的不熟悉,首先面臨的便是哪些地方可以租房子?所以只好以漫遊又缺乏效率的方式尋找。接著浮現的問題是有哪些好評價的房子和房東?許多學生皆有相同遭遇,因租屋經驗不足或疏忽,常在看屋時沒發現屋子的隱性問題,如收訊不良或噪音,徒增困擾。而房東的好壞更影響往後的生活品質,例如房東說與做前後不一、不負責應有的修繕、不當的管理等都是常見問題。而這些都是要靠經驗的累積和有效資訊的獲取。

許多學生不清楚學校早有提供校外租賃資訊服務,住輔組提供的服務內容有網站上放置租屋資訊、租屋注意事項及各種租賃範例表格,提供學生基本資訊和需要。辦理租賃安全講座讓學生得知租屋相關基礎知識,才能有效保障、爭取自身權益。將配合教官與導師進行賃居生訪視,了解學生住的品質和加強環境安全。前述的賃居資料庫之建立,將為學生提供更實質又方便的租屋管道。

租屋訣竅與注意事項

看屋前應先蒐集相關資料,以達到最大效益,可由住輔組、學校BBS、他人經驗等方面獲得。簡單的幾項規則需牢記,看屋忌單獨前往、口頭上的允諾記錄下來有憑據、屋比三家不吃虧、選擇早上及晚上各看一次房子。若學生賃居治安風險方案普及化,可依此為參考憑據之一。另外,住組輔依照多年經驗及學生提供,詳細列下細部租屋訣竅和注意事項給需要的同學參考,如下:

一、地點選擇:
(一)距學校近或選擇交通便利之處。
(二)四周環境寧靜、整齊,入夜後街燈明亮。
(三)周邊環境單純,無不良場所,如電玩、聲色等場所。
(四)該棟大樓內住戶單純、非龍蛇混雜之處。
(五)為了餐飲方便,附近宜有飲食店。

二、安全設施:
(一)鋼筋水泥建築較佳,防火逃生、避難設施要齊全。
(二)室內水泥牆隔間較佳,木板隔間較不理想。
(三)有窗戶:通風、光線良好。
(四)電源配線良好無亂接情形,並特別注意有無針孔攝影機等侵犯隱私器具之裝設。
(五)各樓層樓梯間暢通,無堆置物品影響通行。
(六)頂樓加蓋之違章建築不宜租賃。
(七)注意逃生動線和防竊,防範陌生人入侵。

三、生活管理:
(一)該棟大樓有門禁安全管制較佳。
(二)管委會訂有生活公約,有專人管理者較佳。

四、租賃契約注意事項:
(一) 簽契約看清楚,了解內容,並確認屋主或受託人身分,防範受騙。
(二) 契約日期起迄要寫清楚、完整。
(三) 租金金額用國字大寫,繳款請房東簽收,兩個月一期為原則。
(四) 水電費、瓦斯費、大樓管理等費用,如何繳交應註明清楚。
(五) 押金金額不宜超過兩個月租金,期約滿,押金退還方式要註明清楚。
(六) 租賃房屋有義務維護房屋安全,內部損壞應通知房東處理。
(七) 房東擁有租屋鑰匙,若要察看應事先通知,不可擅自進入,此點應 在契約註明,以維護個人隱私與安全。
(八) 契約書甲乙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應完整,以保護雙方權益。

賃居問題協助管道

與房東周旋、重新尋找房子和搬家均需耗費許多精神和時間,人人都希望一舉便得滿意又舒適的窩,若不小心遇上租賃困擾,只好積極解決。租屋糾紛大致可分為兩方面,契約與房東侵害。這兩種狀況尋求協助的管道與處理方式相異,前者向教官、導師或法律服務社,後者則是警察。

常見的租金、押金、修繕糾紛可歸結為契約問題,法律知識的部分可向法律服務社諮詢。若是需要協調的時候,則可向教官尋求幫助。重大的房東侵害事件,如偷拍、傷害、未經許可進入承租的房子等,則歸為刑事案件,需向警察通報並由警方處理,教官從旁協助。

參考資料
感謝住輔組提供相關資料。

1. 住輔組網頁:http://www.osa.nchu.edu.tw/osa/dorm/index.html(瀏覽日期:2009年1月15日)
2. 崔媽媽基金會網頁:http://www.tmm.org.tw/tindex.html(瀏覽日期:2009年1月15日)

Spread the word. Share this post!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